时间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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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消保课堂: 以案说险|保险“等待期”的注意事项

一直以来,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始终践行新时代金融使命,围绕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适老金融服务等工作,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懂金融、防风险,切实提高全民金融素质,帮助公民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增强公众防诈骗和防范风险的意识。

下面让我们一起走近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消保课堂:保险“等待期”的注意事项篇。

案例简介:

L先生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重疾保险产品,保额为10万。在保单生效后不久,L先生因身体不适住院治疗,后查出甲状腺癌。治疗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公司在审核资料时发现,L先生是在购买保险2个月内在医院确诊为甲状腺癌,在等待期180天之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理赔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案例分析: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提供的保障范围不同,重疾险及百万医疗的保障范围并未重叠,案例中L先生听信朋友的话,将原来购买的重疾险种退保,在被诊断出重大疾病后,由于已经退保,失去了重疾险提供的保障和保险金,这对L先生的治疗、康复及家庭经济会造成巨大压力。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要了解人寿保险中的等待期,也称观察期,是指重大疾病保险、医疗保险以约定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产品中,在投保时,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在观察期的时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以等待期时间来看,重大疾病保险观察期一般为90-180天等;一般医疗保险观察期一般为30天。

如果在投保之前已存在身体健康问题,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责任险外或加费以及拒保等决定。     投保时,双方签署了保险合同,都要接受保险合同的约束,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观察期出险不予赔付,该约定对双方均有效。     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内容,了解产品责任,以避免后续矛盾和纠纷产生。    普及金融知识,传播金融力量。下一步,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将持续坚持金融为民的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出“消保课堂|以案说险”系列宣传专题,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力度,助力金融消费者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为建设和谐金融消费环境贡献力量,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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